相信很多打工人对于离职交接单或者离职证明上类似于“相关补偿已结清,双方已无无任何争议”的文字绝对不陌生上海杠杆炒股开户,但是很多时候,劳动者之所以签字,是在公司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,对劳动者“连哄带威胁”的情形下不得不签的。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你不签就不给你办离职交接手续。
但是大家也都知道,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,打的都是证据。像这种“我当时虽然签字了,但并不是我真实意愿的表示”的说法,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?签的字会有法律效力吗?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一般来说,作为一名成年人,我们还是应该秉承着“先看清、后签字”的原则对待这件事情。具体到实务中,就是看公司关于“相关补偿”都罗列了那些内容,比如公司只写了“工资、加班费、社保公积金”没有写加班费,那么我们即便签字了,还是可以就加班费进行追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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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“相关补偿已经全部结清,无任何劳动争议”的条款,如果是劳资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,且不是在不存在欺诈、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下签字的,那么就应该是有效的。这个时候如果员工拿不出自己是被“欺诈、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下”才签字的,那么如果事后劳动者再提出要追索相应的补偿,大概率会被判定为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”而得不到支持。这个,可是有不少案例可供参考的。
反过来,如果员工能证明自己收到了“欺诈、胁迫或公司乘人之危”的情形,那么这就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,员工自然可以追索全部相关利益。但是还是那句话“打官司就是打证据”,你如果想要打这个官司,想自己梳理一下,有哪些证据能够支撑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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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近结束,咱们圈一下重点,就是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“欺骗或者胁迫”才签字的,那这个就比较好打;如果没有证据证明,那就看看公司关于“没有争议”的具体事项里有哪些项,然后去打那些没有提及的利益项吧~
最后上海杠杆炒股开户,咱们还是要强调再强调,打官司就是打证据!所以大家在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,一定要用证据说话哦~